公 元 1 3 9 8 —— 1 4 5 7

于 谦

社 稷 之 臣
粉身碎骨浑不怕,要留清白在人间。
—— 《石灰吟》(传十二岁作)
于谦 · 字廷益姓 名 · 表 字
1398—1457生 卒
钱塘人 · 兵部尚书籍 贯 · 官 职
北京保卫战传 世 事
「救时宰相」· 冤死夺门历 史 地 位 · 终 局

生平列传

清白从何而来
两袖清风 · 巡抚晋豫

于谦钱塘人,永乐十九年进士。宣德初以「慆慢」之罪劾朱高煦有功,授御史,巡抚河南、山西十九年:平反冤狱、赈济灾荒、修筑堤岸、奏免赋税,「小民不知凶荒」。入京不带一物,人有「两袖清风朝天去,免得闾阎话短长」之句——拒送绢帕蘑菇香线,作诗「清风两袖朝天去」。

土木之变 · 力排南迁

1449年土木堡五十万大军覆没、英宗被俘,京师震恐,侍讲徐珵倡「南迁」。于谦厉声曰:「言南迁者,可斩也。京师天下根本,一动则大事去矣,独不见宋南渡事乎!」遂立郕王(景帝),升兵部尚书,整饬备武:调两京备操军、山东备倭军入卫,通州仓粮令军民自取,京师人心稍安。

北京保卫战

十月也先挟英宗叩关,诸将议闭门守。于谦下令:「临阵将不顾军先退者斩其将,军不顾将先退者后队斩前队」,列阵九门之外背城决战;身自督战德胜门,「泣以忠义谕三军」,人人感奋。相持五日,也先折损而退——社稷转危为安,加少保,谦曰「四郊多垒,卿大夫之耻也,敢邀功赏哉」。

夺门冤死 · 清白在人间

景泰八年(1457年)正月,代宗病重,石亨、徐有贞、曹吉祥拥英宗复辟(夺门之变)。徐珵(已改名有贞)进言「不杀于谦,此举为无名」——遂以「意欲」迎立外藩之罪下狱(与「莫须有」同冤),正月二十三日弃市。抄家时「家无余财」,惟正屋锁钥甚固,启视则上赐蟒衣剑器而已。天下冤之,皇太后嗟悼;成化初平反,弘治谥肃愍,万历改谥忠肃。葬西湖,与岳飞并峙——「赖有岳于双少保,人间始觉重西湖」。

功业评说

社稷为重君为轻

千 古 功 业

  • 力阻南迁——一喝定乾坤,明室免蹈宋辙。
  • 北京保卫战——兵部尚书列阵九门,文臣武运之极。
  • 整军经武——创立团营制,京营战力复振。
  • 两袖清风——巡抚十九年,家无余财,清官之极致。
  • 社稷为重——「君为轻,社稷为重」,立论之正千古仅见。

憾 事 与 局 限

  • 拙于自保——性情刚直,不结奥援,为夺门群小所乘。
  • 易储之争——景泰易储(立见深为太子风波)中持赞成议,后人微议。
  • 用法稍峻——治军治吏严明,「不避嫌怨」。
  • 忠而不遇——两帝皆疑之:英宗终不忍而终听之。
  • 身后荣辱——平反在身后十余年,清白换不来生前一命。

「少保于公,生为大明社稷之臣,死为大明社稷之鬼。」《明史》赞曰:「忠心义烈,与日月争光。」土木之后若从南迁之议,则北中国非明有——一个人用性命证明了「清白」二字不是空谈,而是可以兑付社稷的硬通货。 —— 《明史·于谦传》赞

名言与传世

金石之声

粉身碎骨浑不怕,要留清白在人间。

《石灰吟》

清风两袖朝天去,免得闾阎话短长。

《入京》——「两袖清风」典出于此

言南迁者,可斩也。京师天下根本,一动则大事去矣。

土木之变后廷议 《明史·于谦传》

生平年表

公 元 十 五 世 纪
1398

生于钱塘。传十二岁作《石灰吟》。

1421

进士。永乐十九年第进士。

1426

劾高煦。宣德朝以御史随征朱高煦,数其罪词正色厉。

1430—1448

巡抚晋豫。十九年惠政,两袖清风。

1446

下狱。王振构陷论死,晋豫吏民伏阙讼冤,复职。

1449

土木之变。力排南迁,升兵部尚书,立景帝。

1449.10

北京保卫战。列阵九门却也先,加少保。

1450—1456

整军经武。创团营,边境稍宁。

1457

夺门之变。以「意欲」罪弃市;家无余财,天下冤之。

1466后

平反昭雪。成化复官,弘治谥肃愍,万历改忠肃;葬西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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